外地人不可以在东莞办离婚,因为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
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澳门居民、
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