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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医院门诊了检查除了妇科盆腔肿物,医生让住院,住院后治检查,没有任何问题,让出院,这属于误诊吗?还是夸大病情

医疗纠纷
2023-09-15 09:17: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可申请医疗意外判定,但目前误诊很难被认定为医疗意外。其次能够申请医疗犯错判定,如果构成医疗犯错,依然可要求赔偿。要结合病人情况分析,病理结果错误对诊治的影响因素,分析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如存在过错,则应承当相应侵权责任。 病理的出错率基本上在1%以内,因此诉讼希望很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三条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 1、误诊如果因此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属于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误诊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2、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若医院有误诊的情形,但拒不承认的处理办法为: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根据事实、证据,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据该鉴定书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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