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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交通事故,我是电动车,别人是轿车,我走机动车道,别人从非机动车道左拐到机动车道发生碰撞,我撞到别人,交警判的是他主我次,别人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我两千块钱,我感觉赔付的钱不够,能不能再问他要钱赔付我

交通事故
2023-09-15 16:49: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人没有受伤,对方赔你2000块钱,你车辆损失费我觉得就已经够了,如果人受伤了,那两千元肯定不够。
  • 可以的,如果你认为保险公司的赔付不够或者不合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 你好如果你认为保险公司的赔付不够或者不合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 你好,具体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主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1、对于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应由当事人全额负责赔偿。在赔偿时,首先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或对方不肯协商的,则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赔偿。
    2、对于当事人自己的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无羡赔偿,超过部分的车辆损失可以由当事人方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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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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