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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个员工股骨颈骨折已经报了工伤,停岗留薪期间如果员工主张要护理费,这个是需要按照什么标准,或是是要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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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1: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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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11条
  •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则应当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可以参照当地护理费标准计算
  • 在哪里发生的,什么时候发生的
  • 工伤停职留薪的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 法律分析: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计算赔偿标准。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骨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骨折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骨折职工生活护理费在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需要生活护理费的,由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并根据生活护理费等级标准获得应得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员工这边受伤的原因是什么?
  • 你好,那个员工股骨颈骨折已经报了工伤,停岗留薪期间如果员工主张要护理费,这个是需要按照什么标准,或是是要求嘛
  •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则应当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 你好,主张要多少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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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员工股骨颈骨折已经报了工伤,停岗留薪期间如果员工主张要护理费,这个是需要按照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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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员工股骨颈骨折已经报了工伤,停岗留薪期间如果员工主张要护理费,这个是需要按照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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