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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做微创手术,前列腺增生时,到导膀胱破裂,当时进行了马上进行了二次手术,腹部开口,进行膀胱修补,本来1个半小时的手术,搞了4个小时,请问这算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
2023-09-13 22:51: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为: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了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品在医疗活动中讳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法律分析:在做手术后患者出现医疗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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