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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浅二度烧伤 局部有25%的深度烧伤 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么?

损害赔偿
2023-09-14 10:07: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这边伤情怎么样,康复了没有呢?
    追问:当时已经烧伤到正片脸部和上身部分还有左手,目前已经全部脱痂了 出院至今已有半个月 但是目前全身都还长有像湿疹的东西 特别难忍瘙痒 局部有深二度的烧伤,不知道这些情况能不能评定得了伤残十级呢?
  • 法律分析:烧伤最低十级伤残的标准包括: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5、手背植皮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
    6、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7、足背植皮面积>l02; 超过上面严重程度的均可以评上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烧伤最低十级伤残的标准包括: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2;
    3.全身瘢痕面积12502,并有明显瘢痕;
    6.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7.足背植皮面积02;超过上面严重程度的均可以评上伤残。
  • 烧伤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根据烧伤的部位和烧伤的面积来进行鉴定。
    一、烧伤最低十级伤残的标准包括: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50px2;全身瘢痕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足背植皮面积>l02; 超过上面严重程度的均可以评上伤残。
  • 您好,是发生工伤了吗,具体需要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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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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