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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和中国人离婚了,那绿卡还有效果吗

涉外纠纷
2023-09-14 09:3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外国人和中国人离婚了,那绿卡还有效果吗?建议询问外交部门
  • 法律分析:拿到中国绿卡主要有以下四条件:
    1、投资: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并且连续3年投资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任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3、贡献: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亲属: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
    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外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2、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外国人想要申请我国绿卡,需要遵守我国法律,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此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国连续直接投资打三年以上,且纳税记录良好。
    2、在我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
    3、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
    4、未满18周岁的为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与中国公民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 1、结婚时候要是申请的临时绿卡,2年内离婚,转永久绿卡会遇到问题;
    2、结婚时候申请到了永久绿卡,但是离婚,会被移民局考查一段时间,如果被判定假结婚移民会被取消绿卡并强制出境;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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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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