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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协商赔偿金期间,不接受公司赔偿方案,直接出具一份“离职申请书”之后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在此期间员工未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未继续上班,可以按旷工算吗

劳动纠纷
2023-09-13 16:37: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既然都已经离职了,那当然就不能算旷工的了。
  • 这样的情况不能按照旷工算的。

  • 因为旷工辞退,不需要赔偿。旷工是严重违法劳动纪律行为,短暂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长点,可以给予纪律处分,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天数,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各地仲裁委和法院也有规定。
    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 【法律分析】:拿不到。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辞退没补偿金;但旷工时间较短,尚未达到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时间,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违法。
    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另给予本人工资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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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有些员工为满足自己需要,不遵守员工守则,未经过同意连续旷工,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因为员工不经过招呼连续几天旷工,再回来之后公司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金,就以员工自离为由辞退。
    事实上,现在员工旷工有错在先,因此公司要是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话,完全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即以员工有过错予以辞退,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以员工自离为由辞退的,同样需要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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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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