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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坏了他人财物应当怎么赔偿,50元以下

损害赔偿
2023-09-12 20:09: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损坏他人财物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赔偿方式及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其中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数额和情节较轻的(5000元以下),按照民事侵权规定赔偿,损失依据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民事赔偿外还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被他人损坏财物怎么计算赔偿数额,首先被损害人应该自己评估大概的数额。
    1、如果是数额较小的,比如3000元以内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至于赔偿数额计算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建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涉及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对于诉讼程序不熟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
    2、如果数额较大,例如超过5000元或者超过三次毁坏财物的,这个时候对方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了,此时应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如果对方成立犯罪,将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赔偿方面被损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损坏了别人的财物,应照价赔偿,关于财物的损坏赔偿,可以参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个人不小心损坏了他人的财物,即使是自己没有存有主观故意,也没想到会出事,所以会有不想赔偿损失的想法。
    事实上,损坏他人财产即使是过失行为,但已经对他人造成了实际损害,赔偿是后期无法避免的事实,对于损坏的财物不能令其恢复原状的,就拿别的东西或钱来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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