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法律依据:《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