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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电三轮把我车撞了,现在打电话不接,不去处理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
2023-09-12 17:15: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事故时是否留取对方身份证件?
  •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接电话的,先协商修车方案向交警报备先把自己的车修好把发票保留好保持和交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联系。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当事人可以凭交通责任认定书,以及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根据法律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此外,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法律分析:肇事司机不接电话可以报警。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一、通过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
    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交警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可以对双方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节。
    作为受害方,也可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肇事方面对执法部门的意见,有可能会同意调解,尽快的将金额给付。
    二、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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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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