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小孩户口在爷爷名下,现在要把小孩户口迁移到1父母名下,当地_派出所不给力办理,怎么办

其他
2023-09-12 16:34: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 你好,你可以说一下案情,给你具体分析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问询无法办理的原因
  • 法律分析:孩子迁户口的手续: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孩子迁户口的手续: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去派出所办理即可。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