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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职工今年五月份应该 办理退休才发现档案里工龄介绍信里的姓氏写错了,我应该姓黄介绍信上写的是董,现在社保不给我办理退休,请问我这个应该怎么办?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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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32:3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退休年龄既要按照挡案也要按照身份证。只有两个一起按照才能判定退休年龄。假如身份证年龄和档案里的不一样,在退休前,就应该将身份证送到社保局,由对方立即按身份证上的记载改正,这是法律规定的,年龄以公安局记载的为准,其他一律没有法律效应,谁都不能另搞一套,包括社保局也无权不承认身份证上的唯一法律记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这类争议的标的往往是企业办理职工退休是以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户口本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据劳动部办公厅法律依据:《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和《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的规定进行仲裁.其规定是:在启用身份证以前,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原则上应以职工原始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执行上述规定有疑议的具体情况,应由用人单位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于需要更改身份证的,应由户口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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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办理退休,档案名称和地址名称不一致,通过记录的名称一般审核档案和户口,档案数据的声音是一样的名字有不同的性格、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确认是否同一个人所有。具有与实际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确认该原始资料是自己的个人档案,先按档案记录的出生时间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点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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