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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入院检查后一礼拜做直肠手术,手术前一切正常,术后第四天晚上大面积感染,又给病人做了二次手术,手术出来再重症第二天病人死亡

医疗纠纷
2023-09-17 07:38: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及时固定所有证据:不仅仅是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死亡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等所有病历。院前急救的,还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患者不幸死亡的,看医患双方对死亡原因是否有异议,双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需要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冷藏条件的,在7日之内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拒绝尸检的,由拒绝尸检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尸检程序很重要,涉及到许多问题,特别是赔偿,不要自作主张,赔偿也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死者的年龄、被扶养人、住院时间长短等等,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需要患者供养人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此, 赔偿项目不是医疗纠纷案件的重点,该不该赔按什么标准赔偿才是医疗纠纷案件的核心。医疗纠纷案件涉及到的程序、法律问题、医学问题比较多,稍有不慎,全盘皆输,最好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否则很难搜集到客观真实的证据,协助你们处理,共同努力,才有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是直肠癌切除术?死亡证明中载明的死因是什么呢?你可将病历发给我帮你评估下医院责任
  • 医疗侵权案件较专业,请复印病历后联系
  • 法律分析:在临床上经常会有一些有创性医疗操作,如果操作不当往往容易引起感染。尤其外科手术,如果手术前后没有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原则,或者手术后处置不当或者抗感染治疗不当都有可能引起感染症状,严重者可以引起感染性休克甚至死亡。
    那么是不是所有医疗操作后或手术后出现的感染都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对此要视情况而定,具体要看医疗机构在手术前后的每一个环节中的医疗处置是不是存在违法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行为,且其行为与感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患者的术后感染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机构存在明显的医疗过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法律分析:手术后第二天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和死亡时间无关,需要看医疗过程中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怀疑医院手术过程中存在问题,首先应要求医院封存病例并复印全套病例自行留存,并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实现医疗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手术后第二天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和死亡时间无关,需要看医疗过程中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怀疑医院手术过程中存在问题,首先应要求医院封存病例并复印全套病例自行留存,并通过法律程序最终实现医疗事故的认定和赔偿。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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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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