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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给他人5千,还有一个价值三千的物品,对方不归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9-12 17:21:4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或者就还款事宜友好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对方仍然拒绝还款,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胜诉,那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欠款者
  • 目前具体是什么后果、损失或影响?
  • 您好,可以起诉对方归还欠款。
  • 法律分析: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最好尽快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可以起诉。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促对方履行义务的。如果金额过大或者对方态度不好,建议你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那首先要去进行催促,看对方是怎样的一种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去具体处理。 如果对方有钱不给,那就要按照事先的协议进行追究,这也是可能性比较小的一种情况。 如果对方暂时没有资金归还,而且生意也极其不好,那就需要自己对风险做个评估,以免到时无法收回货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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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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