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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跟爸爸,他不给孩子上学

婚姻家庭
2023-09-11 20:51: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让孩子上学的行为是违反了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义务的。人民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
    作为法定扶养人之一,只要其符合抚养条件就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孩子能去无抚养权一方上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法院。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孩子上学可以选择更有利孩子成长的学校,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好就行。
    如果有必要,还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另一方不让小孩上学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发现另一方不让小孩上学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认定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抚养权判给当事人,当事人取得抚养权后,再让孩子去上学,让对方承担孩子的学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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