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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诈骗原因向对方账户转账后可以起诉对方非法动用无利益的私人财产吗

刑事案件
2023-09-11 17:18: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法维权, 起诉解决, 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起诉立案
  • 一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及利息。
    仅凭转账记录如何认定诈骗呢
  • 对方自愿转账如果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算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使用欺诈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犯诈骗罪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法律分析:对方自愿转账如果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算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使用欺诈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诈骗罪。犯诈骗罪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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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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