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和对方谈话,有第三方在场,第三方偷偷录音,这份录音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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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谈话的录音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 2、如果谈话内容涉及对方隐私,你应当注意不要公开披露,随意让他人知晓。 3、尽管作为证据使用,当庭有可能被对方抗辩以未经对方同意录音为由,无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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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偷偷进行的录音、录像,都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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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院审查若系真实意思表示,会结合其他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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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偷偷进行的录音、录像,都是合法的,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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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私下录音的行为是就对方当事人自认事实的证据保全。但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录音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的直接指向待证事实,同时录音还须与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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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或通过电话录音或者在自己的场地私自录音的,一般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私自录音,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违法的,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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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