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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把缴费单贴在家门口违法吗?

房产纠纷
2023-09-12 14:52:5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物业把欠费单贴门口属于违法行为
  •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c

  • 一、物业把欠费单贴门口违法吗
    1、物业把欠费单贴门口属于违法行为。该行为由可能侵犯被张榜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家庭住址、电话等属个人隐私,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物业欠费纠纷该怎么解决
    物业欠费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有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2、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3、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5、向法院起诉。

  • 物业把欠费单贴门口是违法的。
    这种行为由可能侵犯被张榜业主的隐私权、名誉权。家庭住址、电话等属个人隐私,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公司可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欠费问题,但无权采取极端手段:明知会损害业主名誉,却为迫使业主就范而我行我素,客观上也已影响了该业主的社会评价和尊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你好,建议找物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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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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