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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首付.父母还房贷.房产证子女的名字.房子属于谁

房产纠纷
2023-09-10 18:56: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房子首付由父母付,产权登记是子女名字的话,一般情况是房子归子女,因为后面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如果婚后购房,房子一般归夫妻双方。若当事人与出资者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这部分投资应确认为贷款,按夫妻两人债务或个人债务处理。
    如果婚后两人感情分裂,要求分割房产,应该按照产权登记来判定房子归属权。因为父母未付全房子的全额,所以房子不归父母所有,所以无权将房子赠与子女名下。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债务,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不归双方父母所有。
    如果离婚时双方无过错,则平分房子。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过错方分少点或不分,具体分配比例由夫妻双方协调,协调不成功则由人民法院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2、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3、登记在男女一方名下对于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4、登记在一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双方和一方父母的共有财产;
    5、登记在双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1、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一般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然后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
    2、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不论是何方出资支付首付,房产均应视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3、登记在男女一方名下对于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4、登记在一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双方和一方父母的共有财产;
    5、登记在双方父母及男女双方名下,房屋认定是男女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具体看还房贷是赠与关系还是借名买房的关系?有哪些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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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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