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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们是外地人在浙江绍兴务工,单位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没有规定农村户口不用缴纳?

劳动纠纷
2023-09-09 15:10: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为单位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个从中央来说最早发文是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999年4月3日颁布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62号),后于2002年3月24日以国务院令350号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次修订,目前是由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再次进行了修订,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条例第三章对缴存有详细规定,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条例专门设立罚责的处罚情形作出几条原则规定。
    具体详细的在网络上搜条例全文就知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非可选义务。

  •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只要在单位正常工作 ,都是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这个是法律规定
  • 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属于强制缴纳。如果不按时足量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补足,如果过期不补的,将会对其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用人单位不缴纳罚款也不补齐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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