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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订婚男方给女方的东西和钱能收回吗

婚姻家庭
2023-09-12 14:36: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一方意欲建立恋爱关系的情况下所赠与的大额款项,另一方并未有建立恋爱关系的意愿的话,受赠方获取钱物没有依据,赠与方可要求其返还。 如果赠送的是礼物,在价值不大的情况下,也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 退婚是可以主张退彩礼的
  • 订婚给女方的钱若分手后是可以要回的,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 法律分析: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订婚后给对方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但如果这些物品为男方自愿赠送,原则上不予返还,如系女方强行索要或借订婚骗取的财物,则应予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法律分析:在订婚后给对方的财物,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对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复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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