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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学校交了学费,又去了另一个学校读书了,学校不退费,说收费的人不是学校的老师,我要怎样才能要回交了的学费

合同纠纷
2023-09-08 20:00: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
    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
    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
    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
    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 诉。
  • 法律规定如下: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 法律分析:先去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教育局投诉。一般情况下,教育局都有关于民办学校退费的管理办法,具体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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