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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以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下降为由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劳动纠纷
2023-09-08 17:33: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公司以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下降为由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受到特殊的保护。公司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或者扣除其绩效工资。
    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下降,公司应该通过协商、调整工作安排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扣除其工资。
    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工资大概多少呢 签署合同了吗
  • 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工资的,职工可以依法与单位进行协商;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法律分析:孕期期间企业不能降工资。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放与女职工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的全部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女职工当月工作业绩、出勤天数予以发放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怀孕期间,公司以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下降为由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受到特殊保护,公司不能因为怀孕而降低其工资或者辞退她。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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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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