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你这边是哪里的呢

其他
2023-09-09 09:22:18
共有18位律师解答
  • 这边承接珠三角地区的民事、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你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吗?
  • 你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稍后给您回答
  • 你好,咨询的问题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可以咨询问题 说一下情况
  • 您好,您需要咨询些什么问题呢s
  • 你好,具体情况讲一下可以帮到你
  • 你好这个是遇到民事还是刑事的
  • 你好,请问这边是想到所咨询吗
  • 你好!是经济还是合同问题的
  • 你好我这边是在广东广州的
  • 你好,这边是可以帮助你的
  • 你好在惠城区河南岸花边岭
  • 你在哪里不重要,关键是被告在哪里。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起诉需要去被告住所地(一般也就是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自然人的住所地以户籍信息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可以视为住所。住所是自然人从事法律行为、参加社会活动的中心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现住地,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一般要求提供经常居住地(常住地址),如确不清楚,至少应当提供户籍地址,以便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你好,我们是广州这边的啊
  • 你好,你是有什么法律问题处理不了了。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我们这边是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您是有什么法律咨询呢,可以具体说一下您是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呢,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查看全部1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