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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托我委托律师 ,我和律师 说我的误工费按实际发生的误工费给我计算4150元÷23=180元医嘱休息期259天,我委托律师给 我原告误工费按三年平均收入计算142.041÷3年÷12月÷21.75天=181.41元。开庭法官不采纳 按21.75天计算,法官按30天计算,

合同纠纷
2023-09-08 09:25: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 您好。什么时候收到的一审判决书?
  • 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因参与庭审而导致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一般由过错方承担的。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误工费,是在赔偿范围内的,诉讼期间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也是在其中的,因此也是需要过错方进行赔偿的。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是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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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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