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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嫖娼

婚姻家庭
2023-09-08 09:56: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 金钱 、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
  • 您好,这种情况就是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女方找男方要相应的嫖资的行为。
  • 具体怎么回事,麻烦说一下

  • 一、嫖娼是什么
    1、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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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
    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
    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 一、什么算嫖娼
    1、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介绍嫖娼应该怎么处罚
    介绍嫖娼的处罚如下:
    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违法不是非常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话,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4、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嫖娼的定义是什么
    1、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与卖淫的区别是什么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嫖娼,是指男女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即非法的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这就如同市场上的“卖”和“买”的交易。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干部承诺利用职权给办事也算是卖淫、嫖娼,什么都不用的是通奸。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收容教育或者治安罚款等处理,是党员干部的可以给予处分。
    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可成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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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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