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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对象帮我还债,分手了要回去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23-09-07 21:41: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分手后这笔钱是可以要回去的
  • 根据还债的约定、证据定性,确定是赠与还是借款。
  • 如果当时是赠与的,一般不可以要回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来,你先找对方要,对方同意就行,如果不同意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进行裁量。符合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条件就会要求对方退还,不符合条件那就不会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可以要回。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民法范畴,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同于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借条是合法的,即借贷并非用于非法活动,是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立的借条且并未超过诉讼时效,都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法院。
    情侣之间玩笑写下借条后,要求偿还的一方还需要提供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讨回个人债务的方式有: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2、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
    3、合同中有订立有效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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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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