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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号与担保合同号一致但借款凭证上标注的借款依据栏的合同号不一致,担保人是否担责

债权债务
2023-09-07 10:55: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
    1、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2、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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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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