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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贫困生,姐姐刚工作,家庭收入算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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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0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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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第二十二条 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三条 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人均年收入必须在3600元以下。如果人均收入低于3600元,算贫困生。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雹桥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并空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绝肆瞎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法律依据:《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贫困生档案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
    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处设有投诉箱。

    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的家庭,如果想要在城市里面生活,还是非常捉襟见肘的。
    因为城市平均一个人的收入就相当于是我们一大家子的总收入了。这样我们除掉必要的生活开支以外,还要面临着房贷、车贷、孩子的教育等等一系列的费用,这点收入恐怕是活不起。
    但是,如果把这个收入放回到农村去生活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这个收入和农村现有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比较的话,那也是相差无几,不能算很好,但绝对不会算很差。
    家庭年收入5万元在农村不仅能够满足一大家子的开支, 还能够有盈余。
    因为生活开支少,孩子的教育成本也会少。再说,很多农村人也没有背负着房贷的压力,这个收入生活过得还是悠哉悠哉。
  • 法律分析: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经过审核,确认家庭符合特困户的,会给予特困补助。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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