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自己亲眼看见被偷拍了,没有证据,对方提前删除了照片,现在需要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3-09-06 21:58: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把偷拍的照片上传网络的,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拒绝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民法典被偷拍的维权途径,如果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偷拍照片,但是照片已经公开传播,则可认定行为人涉嫌侵犯隐私权,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传播行为,并且让行为人消除照片传播给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曝光他人的照片从到道德上来讲肯定是要接受谴责,也是法律上不允许的,若对他人造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行为属于侵权,应进行民事赔偿,若够成违法或者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