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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边是开餐饮的,最近遇到一个客人说吃了上吐下泻,但是客人是中午11点多叫的餐,下午通过加微信说吃了以后上吐下泻,问是吃了什么东西又反嘴说没吃东西,

损害赔偿
2023-09-12 17:28: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方便描述具体案情,进一步详谈给出解决方案
  • 你好,这边是发生了什么纠纷h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证据证明
  • 你好! 可以找医院处理的
  • 可以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消协投诉,在消协的主持下协商;如果均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腹泻是饭店的食物引起的。如果证明了上述因果关系,则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要求饭店赔偿。
    还可以向食品卫生部门举报该饭店,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可以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消协投诉,在消协的主持下协商;如果均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腹泻是饭店的食物引起的。如果证明了上述因果关系,则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之规定要求饭店赔偿。
    还可以向食品卫生部门举报该饭店,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品,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在饭店吃坏肚子可以向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全国统一消费者举报热线投诉、可以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和请求,并配合投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你好,目前现在有涉及到什么纠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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