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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期间发生别的病情,患者有权要求进行转科治疗吗

医疗纠纷
2023-09-06 16:08: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患者可以根据治疗需要与主治医生沟通,有必要性是应该转的,如是骨科做完手术就可以转手外继续治疗
  • 病人一般不能够自作主张转院治疗。病人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转院治疗相当于解除合同,经院方同意的,可以转院。转诊医生要先与接诊医生讨论有关病人的诊断、治疗风险、可供选择的其他方案、转诊的理由,为病人准备好详细的书面转诊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法律分析: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这就是转院的程序。而转诊是: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法律依据:《医院工作制度》 10.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病人受到客观医疗技术和条件的限制,的确有转诊的现实需要。第二,医院充分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经过患方知情与同意。第三,患者并非患有危急重等病症,并且符合转院的临床指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八条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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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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