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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工厂干了八年了,仓库里面一直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然后就是9月底,这个月底他要搬搬走,然后让我去安徽去,我说我不去,然后你看这个可以得到赔偿吗?他反正也不说。

劳动纠纷
2023-09-06 16:38:1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我在这个工厂干了八年了,仓库里面一直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然后就是9月底,这个月底他要搬搬走,然后让我去安徽去,我说我不去,然后你看这个可以得到赔偿吗?他反正也不说。
    可以
  • 在公司搬迁到别的地方的情况下,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继续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新地点工作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 你好,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如果是一直在那干那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赔偿的呀,不要自己提离职
  • 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如果公司要搬迁的,劳动者愿意去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到新的地址上班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
    规定赋予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劳动者的权利。故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并不能直接依据该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厂搬迁老板不赔钱首先可以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之上,就补偿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其次,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损害赔偿与工厂搬迁多远没有关系。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被辞退的,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除此之外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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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搬迁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公司有给你住房出行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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