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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男方不愿意女方拿衣物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9-05 2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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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在男方的衣服不可以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以上结论说明双方当事人,若已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需要提前与对方协商,获取同意后才可进入对方家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离婚了在男方的衣服不可以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以上结论说明双方当事人,若已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需要提前与对方协商,获取同意后才可进入对方家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如果提问者觉得男方的衣物放在女方家里碍事,可以主动催促男方拿走,或者女方有权自行处置。但是,如果涉及的衣物比较贵重,女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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