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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没有去指定医院治疗,还能做工伤残鉴定,申请劳动局陪赏吗

劳动纠纷
2023-09-05 19:09: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只要是受伤,所有的医疗结束,并且认定为工伤,那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和是否住院无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首先考虑是否工伤或者职业病,是工伤的申请工伤认定,是职业病的申请职业病鉴定,有伤残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都不属于的协议赔偿。
  • 工伤治疗好后超过一年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划分等级,之后根据伤残等级来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超过一年以后工伤职工的伤情基本已经恢复,再做工伤鉴定的意义不大。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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