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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手,可以索要同居时的精神补偿吗

婚姻家庭
2023-09-05 08:1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分居期间一方与人同居,离婚应付精神赔偿。分居不等于离婚,此时双方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一方与人同居的,属于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因一方与他人同居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同居后分手,不管时间多长,索要赔偿的话,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法律只支持婚姻解体的财产分割,非婚关系是得不到支持的。除非分手后他侵占了本来属于你的财产。
    可以要求对方从道德上给予你一定的补偿,但这仅限于道德方面的行为,他民如果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强求。
    只能通过沟通去要求了。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手补偿的相关事宜,因此当事人应该自行协商争取分手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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