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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右转弯,我电动车直行,未接触受到惊吓算不算无接触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23-09-05 08:13: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车辆没有接触的话,就没有责任。
  • 由交警部门依据现场情况认定
  • 法律分析:
    一、两车没有接触,如果你的驾驶行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算是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道路交通事故构成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从主体上说,引起交通事故的必须是道路上的车辆。
    2、从交通事故发生场所看,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上。
    3、从因果关系上看,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
    4、从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心理上看,是过失或意外。
    5、交通事故在损害结果上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结果。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就构不成交通事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一、两车没有接触,如果你的驾驶行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算是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道路交通事故构成需具备下列构成要件:
    1、从主体上说,引起交通事故的必须是道路上的车辆。
    2、从交通事故发生场所看,交通事故发生在道路上。
    3、从因果关系上看,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
    4、从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心理上看,是过失或意外。
    5、交通事故在损害结果上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结果。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就构不成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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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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