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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农耕用地上面建设种植使用的大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征地拆迁
2023-09-05 11:28: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想在农耕用地上面建设种植使用的大棚,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 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2.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3.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 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 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 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 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基本农田建大棚,可以免办手续,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即可。
    一般简易大棚不需要,但需硬化地面的钢结构或玻璃大棚则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一般简易大棚不需要,但需硬化地面的钢结构或玻璃大棚则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法律分析:在农田盖大棚属于设施农业占用耕地,需要申请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农业设施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方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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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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