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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文中写真实企业的名称构成侵权吗?

知识产权
2023-09-04 17:38: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2、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网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在其所拥有的网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名称。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不算,用他人名字构成侵权。首先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网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在其所拥有的网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网站。
    首先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
    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网站所有者对其所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在其所拥有的网站上使用与他人注册网站名称相同的网站。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去拘留所探视可以带哪些东西给亲属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 公司名字一样的,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形:
    (1)公司名字是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不是侵权;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或者是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是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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