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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未离婚算非法同居吗?

婚姻家庭
2023-09-04 15:5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就属于非法同居。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目前并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非法同居法定情形如下:有配偶者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同居。法律依据:非法同居法定情形如下:有配偶者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同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1、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就属于非法同居。分辨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目前并不存在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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