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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微信主页被人发到小红书平台,此人对我进行过辱骂,我怎么维权

人格尊严
2023-09-04 04:2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侵权行为,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
    2、报警处理,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当事人被他人用语言辱骂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取证据维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如果是文字辱骂的,取证就会比较简便。如今常见的文字辱骂方式主要有发送手机短信、微信、腾讯QQ或者张贴告示等,这时候留下相应的记录即可。法律依据:当事人被他人用语言辱骂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取证据维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的方式来证明。如果是文字辱骂的,取证就会比较简便。如今常见的文字辱骂方式主要有发送手机短信、微信、腾讯QQ或者张贴告示等,这时候留下相应的记录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在网络上辱骂他人属于侵权行为,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
    2、报警处理,要求警方介入调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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