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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领证前几按揭的,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9-04 09:04: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公证程序,是能公证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按揭的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一般为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当事人协商为共同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房屋产权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在婚前的按揭房屋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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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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