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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害,有必要找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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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6:48: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没有规定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 您好!这个要区分情况,如果案情事证清楚,嫌疑人积极赔偿达成赔偿协议的,聘请律师作用不大,但是案情争议较大,还是建议委托律师
  • 刑事案件吗?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委托。
  • 法律分析:离婚 诉讼中被告要不要请律师,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由被告自己决定,如果被告想判决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离婚是否请律师要看个人的选择,存在以下情况的建议聘请律师:
    1、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处理离婚事宜;
    2、涉及一方存在家暴等情况;
    3、涉及争夺孩子抚养权。存在以上情况的,一般当事人是无力或者并不能很专业处理离婚事宜的,不能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而律师的专业性可以弥补这一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一方有必要请一个律师。虽然刑事案件是由公诉机关进行起诉处理的,但是刑事案件的受害方有权要求民事赔偿,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民事赔偿的权益,是需要一个律师来处理的。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律师能为被害人提供以下帮助:
      (1)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其它法律帮助。
      (2)公诉案件被害人和代理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收到出庭通知的,代理律师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3)法院已决定开庭而不通知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出庭的,代理律师有权要求法院依法通知,保证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出庭。代理律师应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4)代理律师应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应依法指导、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行使以下诉讼权利: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宣读有关证据;请求法庭通知未到庭的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发问;对各项证据发表意见;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向被害人提出的威胁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的发问提出异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必要时,请求法庭延期审理。
      (6)在法庭审理中,代理律师应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代理律师应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并可与公诉人展开辩论。
      (7)休庭后,代理律师应告知委托人核对庭审笔录,补充遗漏或修改差错,确认无误后再签名或盖章。
      (8)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其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被害人聘请律师有一定的必要性,有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提高主动性,有助于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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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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