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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生活在一起,但是老公外边有人了。给她的钱我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9-04 11:22: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向对方主张要回。
  • 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财产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离婚了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要回来的。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财产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如钱款是对对方的赠与,是要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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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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