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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为什么还要每个月去派出所报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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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1:32:2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法律,刑满释放人员不需要每个月去派出所报道,但必须持刑满释放证去公安部门重新办理上户口手续 。如果您已经重新办理了上户口手续,那么您就不需要每个月去派出所报道了。
  • 您好,需要明确现在属于刑满释放阶段或是假释或其他阶段。
  • 不按时报到会强制拘留,刑满释放人员在向派出所递交释放证明,办理户口等手续后,是不需要每个月去派出所报到的。法律没有规定。如果确系刑满释放人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问清派出所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媒体反映。
    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其已经恢复人身自由,可以自由生活和工作。到派出所报到,只是为了进一步对刑满人员进行帮教,如果释放后没有到派出所报到的,也不会因此而受到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法律分析】
    没有规定刑满释放人员每个月去当地派出所报到。犯人刑期已经满了,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由劳动改造机关给以收留安置就业
    (一)自愿留队就业、而为劳动改造生产所需要的;
    (二)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
    (三)在地广人稀地区劳动改造的罪犯,刑期满了以后需要结合移民就地安家立业的。犯人刑满释放的安置就业办法:
    (一)劳动改造较好,有生产技能,为社会生产企业部门所需要的,可鼓励他自行就业,或在可能条件下由劳动改造机关、劳动部门给以介绍职业。
    (二)在劳动改造管教队内安置就业,并且按照他的劳动条件或者技能评定工资。
    (三)由劳动改造农场划出部分土地或在劳动改造农场附近划出一部分土地,组织集体生产,建立新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
    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并且公安机关应当将执行情况及时的向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可是在释放当事人的时候,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还需要继续刑事侦查的话,可以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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