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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自由探视的那一方,可以把孩子带回来过夜吗?

婚姻家庭
2023-09-03 17:24: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双方协商解决,有监护权的一方有权决定。
  • 你好,征得孩子和另外一方同意即可。。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可以把孩子带走,除非征得有抚养权一方的同意,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想要在探望时带孩子过夜,这个需要征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和孩子的同意,如果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行要求将孩子带走过夜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一方行使探视权一般是不可以带走孩子的,但是经过对方同意一般是可以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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