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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登记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县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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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14:24: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兵役登记必须要回到户口所在地登记。适龄公民应当按照兵役登记的通知要求,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兵役登记站登记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 办兵役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填写《兵役登记表》。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 法律分析:关于兵役证的办理:
    一、本人办理。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
    二、家人帮办理。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办理;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必须是户籍所在地。相片没有强制规定,有的地方要,有的地方不要,可以带着。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五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国家建立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征兵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组织兵役机关和宣传、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承办本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征兵有关工作。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
    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征兵工作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设立征兵工作站,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
  • 兵役证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因为,每个地区生成的兵役证号码不一样,所以,必须是户籍所在地。
    1、办理兵役登记需带齐资料:a、本人身份证,b、本人学历证明,c、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d、本人户口本。
    2、登记地址:在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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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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