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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被老公冤枉在外有外遇,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3-09-06 10:12:2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好好沟通证明自己没外遇,也可以离婚。
  • 你好,这边情况不属实可以申请法律保护自己
  • 应该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 老公有外遇不愿意离婚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丈夫与其他人出轨的相关证据,向组织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因对方有外遇导致自己想离婚的问题:当事人可以与配偶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且需要先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符合相关条件,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外遇想离婚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与配偶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且需要先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符合相关条件,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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