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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监事,联系不上法人,怎么注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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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1:31:0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请取消监事名单。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公司的登记信息和您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不批准取消监事名单,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监事职位的具体行政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良记录,注销监事职位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此外,如果公司的法人已经离职或者去世,您需要找到新的法人来处理注销手续。
  • 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递交申请取消监事名单。在申请时,需要提供公司的登记信息和您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不批准取消监事名单,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监事职位的具体行政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良记录,注销监事职位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 您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来处理的。
  • 上午好,这是可以申请注销的
  • 您好,公司法人去哪里了呢
  • 具体咨询工商局相关要求
  • 法律分析:注销公司,并不一定需要法人代表,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注销公司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后果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 一、被别人挂公司监事了怎么注销
    1、被别人挂公司监事了注销方式如下:
    (1)如能联系到公司 及其负责人等,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变更公司监事为他人,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其同意并配合办理的话,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式;
    (2)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说明被别人挂公司监事的具体情况;
    (3)如果投诉也不能解决,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其进行变更,需注意的是,起诉的时间周期相对比较长,成本相对会更高一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有什么
    公司的监事承担的责任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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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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